
2022年7月以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深入推進“零號行動”,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及灶管閥質量、“食品”“保健品”等領域涉老涉詐問題隱患整治、食品安全和打擊侵權假冒“百日攻堅”,從嚴執法、嚴肅打擊,通過辦理一個案件、教育一批市場主體、規范一個行業。現公開曝光發布第八批“零號行動”典型案例:
案例一
崇川區某商戶“直播帶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22年8月28日,崇川區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對該區某商戶相關網絡直播視頻和網絡店鋪銷售記錄進行巡查檢查,發現當事人直播間內銷售的106件標有
標識的衣服與
商標近似。經查,“
”商標已經核準注冊,注冊人為某公司,其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當事人銷售商標近似的侵權商品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有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典型意義
伴隨互聯網商業的蓬勃發展和興起,網絡直播帶貨已成為主要的銷售渠道和零售方式之一。本案的查辦,嚴厲打擊通過網絡直播帶貨實施的侵權假冒行為,堅決維護商標權利人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案例二
海門區某經營部銷售不合格橡套電纜案
近日,海門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區某經營部銷售的橡套電纜進行了抽檢。經檢驗,該橡套電纜絕緣老化前抗張強度和導體電阻項目不合格。當事人銷售不合格橡套電纜,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海門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典型意義
電線電纜廣泛應用在國民經濟生活的各個行業,用電關系到億萬百姓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本案的查處消除了不合格電纜帶來的安全隱患,進一步遏制了銷售假冒偽劣電線電纜產品違法行為。
案例三
通州區王某擅自使用“肯德基”品牌混淆案
2022年9月1日,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區王某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其淘寶網店內正在銷售一款產品,標題為“學子膳勁爆雞米花油炸小吃半成食品肯德基專商用整箱包郵零食品”。經查,當事人實際發貨產品無“肯德基”相關標識及“肯德基”商標權利人的相關信息,當事人也未能提供該產品與“肯德基”品牌存在關聯的相關證明文件。當事人在經營活動中實施混淆行為,引人誤以為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的規定,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典型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他人存在特定聯系。本案的查處,是對互聯網領域經營相關的“傍名牌”、“搭便車”行為的有力打擊,有效保護了商標所有權人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案例四
通州灣示范區某養生保健服務部虛假宣傳食品功效案
2022年9月15日,通州灣示范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該區某養生保健服務部進行檢查,現場發現陳列的海參活性短肽產品,宣稱其具有“八大作用:調節腸胃、抑制腫瘤、改善睡眠、調節三高、心腦血管、提高免疫、氣血雙補、美容美顏”等功效。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宣傳內容的依據。經查,當事人虛假宣傳食品功效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通州灣示范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典型意義
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迫切追求健康的心理來推銷產品,虛假宣傳食品功效。通過本案的查處,市場監管部門整治了老年人混淆的疾病治療、功能主治等違法廣告,保護了老年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
案例五
如皋市某建材經營部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家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案
2022年9月30日,如皋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市某建材經營部進行檢查,發現陳列有家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該調壓器出氣口為軟管接頭(非螺紋接頭),無“使用年限”字樣及過流切斷安全裝置。經查,當事人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家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的行為,涉嫌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如皋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典型意義
家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作為燃氣具的重要配套產品,對保證燃氣具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安全至關重要。GB 35844-2018《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對產品結構有明確要求,當家用調壓器出口為軟管接頭時,應在進口側或出口側設置過流切斷安全裝置。GB 29993-2013《家用燃氣用橡膠和塑料軟管及軟管組合件技術條件》國家標準要求的標識包括使用期限等信息。本案的查處,及時有效制止了違法行為,守牢質量安全底線,規范了燃氣具及配件市場秩序。
案例六
如東縣某經營部銷售不合格侵權調壓器案
2022年7月22日,如東縣市場監管局對該縣某經營部標有“美的牌”字樣的家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進行了抽樣。經泰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結構項目不合格。又經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鑒定,上述調壓器均為假冒該公司商標的商品。經查,當事人銷售質量不合格、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調壓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所列行為,如東縣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典型意義
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產品雖小,其質量卻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安全。通過本案的查處,嚴厲打擊和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產品標準、假冒偽劣、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燃氣器具及配件產品違法行為,防范和化解安全隱患,扎實守牢燃氣灶具質量安全底線。
案例七
如皋市某化妝品店銷售過期化妝品案
2022年9月23日,如皋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該市某化妝品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蘭宜爾緊膚毛孔精華露”等化妝品正在銷售。上述化妝品外包裝信息“生產批號及有效日期見標示 A001 2019.02.24”,已超過有效期。經查,當事人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如皋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五)項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化妝品和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化妝品生產經營者應定期檢查并及時處理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化妝品的使用期限是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承諾產品能夠確保其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期限,處于使用期限內的化妝品才可以上市銷售。通過本案的查處,嚴厲打擊了一些不法經營者銷售偽劣化妝品的違法行為,有效規范化妝品經營秩序,為人民群眾安全用妝“保駕護航”。
案例八
海安市某裝備制造公司網絡宣傳使用“軍”字用語案
2022年8月25日,海安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該市某裝備制造公司經營的網絡店鋪中涉嫌使用“軍”字用語進行宣傳。執法人員立即對該公司進行檢查,在當事人經營的阿里巴巴店鋪上發現了“某某軍綠色箱子滾塑箱806050戶外軍用箱車載防水防疫物資包裝箱”的廣告內容。經查,此內容為當事人業務銷售經理策劃并發布。該條廣告涉及“軍用”用語,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的規定,海安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
典型意義
“軍用”是軍威的重要體現,象征著軍隊的重要形象。擅自使用“軍”字用語進行廣告宣傳招攬顧客會損害軍隊的嚴肅性,也會對消費者產生誤導。通過對這類行為進行懲處,能夠進一步規范廣告市場,維護好軍隊這個特殊群體形象和社會良好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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