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北京森之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正當競爭,被罰款3萬元。

京市監處罰〔2022〕264號處罰文書顯示,北京森之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京 東商城開辦的“森之脈保健品專營店”,未經同仁堂集團授權,在主頁店鋪名稱前使用了“同仁堂”商標作為標識。又查,當事人沒有自己的倉庫,通過京 東商城開辦的“森之脈保健品專營店”銷售從同仁堂集團下屬公司生產的商品。上述商品均從從同仁堂集團下屬公司及其特定銷售商進貨到京 東倉庫,消費者購買后由京 東倉庫直接發貨。商品均為同仁堂集團及下屬公司生產的合法商品。該違法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北京森之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改正,并處罰款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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