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海匯陽中醫門診部(以下簡稱當事人)因未經審查發布醫療廣告被市場監管部門查處。

據了解,當事人在微信平臺開設微信公眾號,公眾號名稱為上海匯陽中醫門診部,為消費者提供診療信息等服務。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2021年10月23日,當事人通過上述微信公眾號發布了一個標題為“上海匯陽中醫門診部膏方節即將開幕”的廣告。該廣告為醫療廣告,且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通過。
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作為廣告主發布上述廣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構成了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案件查處,案發后主動認識錯誤并立即刪除未經審查的醫療廣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十四)項的規定,決定給予當事人減輕處罰如下:罰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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