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山東省德州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圍繞“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場監管風險和壓力最大”領域,聚焦關系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貼近群眾生活的重點行業、領域,精準重拳出擊,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促進市場公平有序,為人民群眾打造良好的消費環境。現公布第六批民生領域“鐵拳”行動的典型案例。
1、德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山東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2年7月25日,德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山東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作出沒收侵權啤酒3334包,處罰款22.5萬元的行政處罰。
6月14日,德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山東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在其成品倉庫發現侵犯“雪花”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雪啤啤酒3338包,隨即將侵權產品采取查封行政強制措施。執法人員對涉案產品組織抽樣檢驗,結果合格。經查,今年起,當事人還生產侵犯“雪花”注冊商標專用權雪啤啤酒2698包和1200箱,已全部銷售,銷售貨值金額54541.6元。當事人在自己生產的雪啤啤酒上將與華潤雪花啤酒(濱州)有限公司“雪花”注冊商標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依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侵犯了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違反了《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且2019年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受到過行政處罰,屬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依照《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2、樂陵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山東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案
2022年11月9日,樂陵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山東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10元、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9月13日,樂陵市市場監管局收到案件線索,山東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油醋汁”(生產日期:2022年05月10日,規格:270克/瓶)經抽樣檢驗,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2年9月14日,執法人員現場確認抽檢不合格產品為當事人生產銷售,現場在其成品庫和留樣室均未發現同批次產品。經調查,當事人于2022年05月10日共生產被抽檢批次“油醋汁”5箱(20瓶/箱,270克/瓶)加2瓶,2瓶用于自檢,2022年05月12日發貨至呼和浩特市某便民超市5箱。上述批次產品貨值214.2元,銷售所得210元。當事人生產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3、慶云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山東某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2022年10月14日,慶云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山東某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73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7月4日,慶云縣市場監管局對山東某有限公司檢查發現其宣傳彩頁、宣傳車、禮品袋等多種載體中含有“溫泉豪宅 慶云首家大型天然溫泉花園住宅”、“慶云首家溫泉花園高檔住宅”、“引領行業經營理念的最前端”等宣傳內容。經執法人員詢問查證,該小區并未有天然溫泉,只是打了地下水井,也沒有證據證明可以引領行業經營理念的最前端。以上宣傳內容均是當事人為突出小區特色,增加小區的吸引力,實際上并沒有依據,涉嫌虛假宣傳。其為宣傳共花費廣告費用15800元。其預售房地產發布虛假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另外,在其發布的廣告中均未載明預售許可證書號,其行為違反了《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七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構成違法其廣告未載明預售許可證書號的違法行為違反了《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七條第一款第(三)項,根據《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慶云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4、德城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德城區某液化氣站未按規定實施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前、后的檢查記錄制度案
2022年7月5日,德城區市場監管局對德城區某液化氣站未按規定實施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前、后的檢查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5月18日,執法人員對德城區常興液化氣站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液化石油氣瓶充裝記錄顯示最近一次充裝行為是2022年5月18日,而充裝前、后檢查記錄顯示最后一次填寫日期為2022年5月12日。經調查,當事人于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8日期間,未按規定實施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前、后的檢查記錄制度。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德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5、禹城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山東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特種設備作業案
2022年10月24日,禹城市市場監管局對山東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9月27日,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現場叉車操作人員耿某提供不出叉車操作人員證件,經調查落實,該公司使用未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特種設備作業。執法人員現場下達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該公司10月9日前進行改正,使用取得叉車操作人員證的人員操作叉車,并對現場檢查情況進行了拍照取證。2022年10月11日,執法人員再次對該公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叉車正常運行,叉車操作人員耿某仍未取得叉車操作人員證。該公司使用未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四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禹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來源:山東省德州市市場監管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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