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在“春雷行動2023”執法行動中,四川省達州市通川區市場監管局接消費者投訴“在達州市通川區某大藥房購買的康佰惠牌老頑皮中藥乳膏,該藥品為消證字不是藥準字商品,但是藥品在其包裝上印制有治療手足癬、腳氣鵝掌風、體股癬、牛皮癬等功效。使用該藥品期間延誤了病情,購買的藥品為假藥”后,立即安排執法人員對該大藥房進行核查。
執法人員現場發現在該大藥房外用藥玻璃柜臺內康佰惠牌老頑皮中藥乳膏2盒,存放備用藥柜臺內13盒,共計15盒,進購票據顯示進價6.5元/支/盒,銷售價為13元/支/盒。經查當事人藥房內經營的康佰惠牌“老頑皮”中藥乳膏(衛生許可證號:贛衛消證字〔2014〕第C007號)等包裝上的內容與消費者投訴情況相符,當事人涉嫌銷售假藥,且當事人銷售的上述藥品其外包裝盒上的內容涉嫌虛假宣傳。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的規定:禁止生產(包括配制,下同)、銷售、使用假藥、劣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
執法人員現場對剩余的15盒康佰惠牌“老頑皮”中藥乳膏采取了扣押行政強制措施,并對該藥房立案調查。
(來源:達州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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