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北京熙朵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再次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據悉,這已經是該公司半年內受到的第二次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經查,當事人主要開展植發以及頭皮養護經營活動,2021年4月8日至2022年11月15日期間,當事人在自有微信小程序“CIDO熙朵優惠購”上銷售“熙朵滋養修護洗發水”商品廣告頁面中含有“抗炎抗敏”“醫學專用”的用語。經進一步核實,上述廣告中宣傳的“熙朵滋養修護洗發水”為普通化妝品,由當事人從天津熙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處購進。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構成了在化妝品廣告中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行為。當事人已于2022年11月15日刪除上述發布的廣告內容。上述廣告由當事人自行設計、制作、發布,未產生任何費用,按照廣告費用無法計算的情形處理。
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21)第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21)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且考慮到當事人能夠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如實交代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相關商品實際銷售量為0,未因此實際獲利,現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上述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決定減輕處罰如下:罰款50000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23年1月17日。
天眼查信息顯示,2022年8月8日,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熙朵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罰款30000元。
處罰事由為:當事人從事醫療美容服務,其官方網站名稱:CIDO熙朵。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15日,當事人官方網站“熙朵六大植發技術”頁面標有“巨量隱痕毛發移植技術”、“藝術毛發種植技術”、“活細胞植發技術”、“植發加密技術”、“不剃發技術”、“多維毛囊提取技術”字樣,屬于醫療技術范疇,上述廣告內容與其《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核準的廣告成品樣件不符。該網站是當事人2022年4月1日委托北京熙朵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負責其官方網站的設計、制作,網站廣告設計制作費用30000元。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四十六條的規定。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熙朵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李西明。經營范圍包括:醫療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膚科;醫學檢測科;臨床體液、血液專業;臨床免疫、血清學專業(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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