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隨著越來越多的消費者購買和使用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電池的質量安全問題備受社會關注。目前,市面上電動自行車搭載的電池以鉛酸蓄電池和鋰電池為主,鉛酸蓄電池的安全性較高,但續航里程短,體積大且重;鋰電池體積小而輕,能量密度大,續航里程較長,因此大多數消費者選用鋰電池的電動自行車作為代步工具。
為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國家將電動自行車納入CCC認證目錄,實行強制性管理。獲證產品必須經過嚴格的型式檢驗,全項目均檢驗合格后才準予發證。換句話說,獲證電動自行車上使用的電池、電機、充電器等零部件的所有技術參數都是經過嚴格的試驗驗證證明相互之間是匹配的,具有過沖(充滿了仍繼續充電)、過熱(充電時發熱過高)保護等安全保護功能。如果生產廠家、銷售商、消費者不使用經型式檢驗合格的原配電池、電機、充電器,擅自購買使用別的廠家的電池、電機、充電器,極可能帶來充電時過沖、過熱不保護等問題,極易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
目前在市場上發現有不法廠商使用退役動力電池或者其他廢舊電池組裝冒充新電池的情況,這類電池在電動自行車上使用,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為此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正在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電池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生產銷售使用廢舊電芯生產電動自行車電池且未作出相關標注的產品,無廠名廠址或假冒、偽造廠名廠址、無執行標準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問題產品,以及經認定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產品。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提示消費者產品:
使用原配電池:電池是電動自行車的重要組成部分,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應查驗所配電池的生產廠家、電池類型、容量、型號等與車輛產品合格證記載內容是否一致。
慎購低價電池:《循環經濟促進法》規定:“銷售的再制造產品和翻新產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在顯著位置標識為再制造產品或者翻新產品”。使用汽車退役動力電池進行梯次利用的,應按照《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管理辦法》規定,在產品標識上標明標稱容量、標稱電壓、梯次利用企業名稱、地址、產品產地、溯源編碼等信息。消費者對價格明顯低于正規廠家產品,又未依法在產品顯著位置標示“再制造”“翻新”或者梯次利用產品相關信息的電池,建議慎重辨識,咨詢有關專家后再決定是否購買。(可訪問“粵品通”微信小程序咨詢)。要嚴防梯次利用電池回流一級市場。
選購規范的電池:規范的產品應有警示標識、產品名稱、廠名廠址、執行標準、說明書、合格證等。需要加購或更換電池,應選購與車輛產品合格證記載內容一致的電池。
正確給電動自行車充電:使用與電池電壓不匹配的充電器給電動自行車充電,將電動車電池置于高溫、炎熱等環境下,長時間對電動自行車電池產品進行充電,都可能引發電池熱失控,造成電池起火爆炸等嚴重后果。不建議在電動自行車裝配與車輛合格證信息不一致的電池,嚴禁與電池不匹配的充電器混用,建議在集中充電點充電,嚴禁在室內充電。(通訊員 粵市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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