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汕監管局公布一條行政處罰信息,涉及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赤石鎮永春五金交電店銷售經抽檢不合格產品(調壓器)案。具體信息如下: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深市監深汕處罰〔2023〕稽13號 |
| 處罰名稱: | 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赤石鎮永春五金交電店銷售經抽檢不合格產品(調壓器)案 |
| 處罰類別1: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處罰類別2: | |
| 處罰事由: | 產品(商品)質量違法行為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章罰則/第四十九條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 處罰結果: | 罰款400元;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赤石鎮永春五金交電店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居民身份證號碼92440300MA5FY7UG6B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楊**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3-06 |
| 處罰機關: |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汕監管局 |
| 地方編碼: | |
| 當前狀態: | |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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