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安徽省蕪湖市市場監管局網站3月28日消息,2023年以來,蕪湖市市場監管部門落實市場監管總局、省市場監管局統一部署,在全市集中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此次專項行動聚焦餐飲浪費突出問題,依法規范餐飲服務經營行為,將節約理念貫穿餐飲全鏈條。積極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社會氛圍,積極勸阻食品浪費行為,依法糾正、查處了多起食品生產經營者浪費食品的違法行為,現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一、鏡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鏡湖區啫玖記餐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8日,鏡湖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鏡湖區啫玖記餐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行政處罰。
2023年3月8日,鏡湖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開展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中,依法對鏡湖區啫玖記餐飲店(秦建軍)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現場服務人員也未主動對消費者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相關規定,構成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行為,蕪湖市鏡湖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行政處罰。
崇尚節儉是傳統美德,但在食品消費方面,我國一直存在著鋪張浪費的隱患,尤其是在餐飲環節。除卻傳統觀念影響,菜能多不能少,消費者總是按照高規格來點菜外,餐飲服務經營者本身的引導也尤為重要。鏡湖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反食品浪費法》,開展專項檢查,從經營者的角度入手,對消費者予以正向引導,提醒消費者適量點餐,就餐結束后,及時提醒消費者打包,提倡光盤行動,通過法律宣傳、查辦案件對經營者形成警示,督促經營者履行自身義務。
二、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魚米七餐飲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餐飲浪費案
2023年3月16日,蕪湖經開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魚米七餐飲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餐飲浪費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16日,蕪湖經開區市場監管局在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工作中,依法對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魚米七餐飲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顧客用完餐后,餐桌上留下大量剩飯剩菜,且當事人未主動提示提醒消費者,造成食品浪費。因當事人未能正確履行反食品浪費提醒義務,蕪湖經開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為弘揚中華民族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經開區市場監管局加大對酒店、飯店等餐飲場所反食品浪費檢查力度,督促餐飲行業認真落實反食品浪費主體責任,堅決遏制“舌尖上的浪費”。
三、三山經濟開發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三山區汪歡火鍋店未采取措施反對餐飲浪費案
2023年3月20日,蕪湖市三山經濟開發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三山區汪歡火鍋店未采取措施反對餐飲浪費行為進行查處,予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0日,蕪湖市三山經濟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轄區內開展反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時,發現三山區汪歡火鍋店未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張貼、擺放制止餐飲浪費標識標牌,日常亦無服務人員主動引導顧客適量點餐。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現場責令當事人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的當場處罰。
《反食品浪費法》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應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的提示提醒,應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三山經濟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將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與日常監督檢查相結合,督促餐飲服務單位落實反食品浪費的主體責任,弘揚勤儉節約傳統美德。
四、南陵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南陵縣楠渝火鍋店未采取措施反對餐飲浪費案
2023年3月22日,南陵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南陵縣楠渝火鍋店未采取措施反對餐飲浪費行為進行查處,予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2日,南陵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轄區內開展反對食品浪費專項檢查時,發現南陵縣楠渝火鍋店存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該局現場責令當事人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處罰。
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是監管部門的職能,南陵縣市場監管局加強對食品經營單位倡導節儉行為的監督,督促食品經營單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對消費者的宣傳引導,從嚴打擊違法浪費現象。
勤儉節約、愛惜糧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國家倡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樹立文明、健康、理性、綠色的消費理念人人有責,消費者外出就餐時應根據飲食習慣和用餐需求合理點餐、取餐。為了防止食品浪費,保障糧食安全,2021年4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將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上升為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條文。但目前仍有部分餐飲服務經營者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醒,更有甚者,為一己私利,在接待消費者就餐時誘導或誤導顧客超量點餐,造成食品浪費,有違社會公德和法律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堅決查處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浪費行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推動形成綠色健康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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