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2023年5月8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開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廣汽長瑞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被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000元。

據悉,該公司是從事汽車銷售的經銷商,在經營過程中收取收費會員服務費用,未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服務收費標準。市場監管部門認為,其違反了《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條“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的規定,依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對該公司罰款5000元,責令改正違法行為。
天眼查信息顯示,北京廣汽長瑞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注冊資本20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宋勇。經營范圍包括汽車新車銷售;汽車零配件零售;機動車修理和維護;二手車經銷。
據了解,這已經是該公司今年第二次被行政處罰。2月8日,豐臺區消防救援支隊對其罰款4萬元。處罰事由:2022年12月22日,該支隊執法人員對北京廣汽長瑞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 該單位配件庫一層未按要求設置煙感報警器、噴淋、防火門、防火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二層北側疏散通道被雜物占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 項之規定。
此外,去年7月,該公司還曾因“未健全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和教育檔案”被北京市豐臺區應急管理局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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