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深圳萬呈實業有限公司因促銷宣傳違法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深市監光處罰〔2023〕新湖28號顯示,該公司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光明監管局罰款100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處罰事由為:廣告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為: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構成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價格監管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2010修訂)/第十三條/第1款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二)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
行政處罰信息還顯示,處罰決定日期為2023年5月9日。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羅嘉俊。
本網注意到,2022年9月26日,該公司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直到2023年2月23日,“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移出。
天眼查信息顯示,深圳萬呈實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珠寶、飾品、首飾、禮品、防輻射眼鏡、滋補類中藥材、日用百貨、化妝用品、汽車用品、母嬰用品;投資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市場營銷策劃;商業綜合體管理服務;健身休閑活動;家用電器銷售;箱包銷售;服裝服飾零售;服裝服飾批發;鞋帽批發。(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預包裝食品、酒類、保健食品的銷售;攝影擴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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