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5月18日,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真孚麟飯店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京海市監處罰〔2023〕8338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海市監處罰〔2023〕8338號 | |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真孚麟飯店 |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個體工商戶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2110108MA00KJYF7U |
| 工商注冊號 | 110108601571893 |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桂花 |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 | |
| 違法事實 | 經查,當事人門頭名為“果蔬美生鮮大賣場”,僅銷售食用農產品及預包裝食品,經營項備案即可,無需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領域屬于流通環節。當事人于2022年11月購進了不確定數量的米奇拉乳酸菌味軟面包(生產日期為2022年10月16日,保質期為120天),進貨價格每袋1.5元,銷售價格每袋2元,上述食品在超過保質期后共售出2袋,均被舉報人于2023年2月17日購得,2023年2月19日我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上述涉案食品已無庫存;當事人于2023年3月22日從廊坊市嘉隆農業開發有限公司購進5袋300g的東北水晶大拉皮(生產日期為2023年03月21日,保質期為8天),進貨價格每袋1.8元,銷售價格每袋2元,根據當事人供述及舉報人所提供材料,上述食品在超過保質期后共售出1袋,被舉報人于2023年4月2日購得,即舉報人共購得3單已超過保質期的食品,2023年4月3日我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上述涉案食品已無庫存,故以上兩起舉報所涉及的過期食品貨值金額為6元,違法所得為6元。當事人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成立。 另查,當事人作為食品經營企業未查驗并留存供貨商的經營資質及涉案食品合格證明,無法提供涉案食品的進貨記錄及銷售記錄,構成未履行進貨查驗制度。 |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 | |
| 處罰類別 | 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 處罰內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警告;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6元; | |
| 罰款金額(萬元) | 0.5 |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006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5-18 |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8-18 |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 備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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