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公布一條行政處罰信息,涉及深圳市天方茶業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案。具體信息如下: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深市監龍處罰〔2023〕寶龍21號 |
| 處罰名稱: | 深圳市天方茶業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案 |
| 處罰類別1: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處罰類別2: | |
| 處罰事由: | 食品違法行為 |
| 處罰依據: | 《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監督條例》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一百一十五條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受到罰款處罰的,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同時對第一責任人處罰款金額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章法律責任/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
| 處罰結果: | 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對相關責任人蔣得來處罰款500元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深圳市天方茶業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居民身份證號碼91440300557173654Y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蔣**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6-01 |
| 處罰機關: |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 |
| 地方編碼: | |
| 當前狀態: | |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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