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公布一條行政處罰信息,涉及深圳市南山區圳澳葡式茶餐廳超范圍經營自制飲品案。具體信息如下: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深市監南處罰〔2023〕南山81號 |
| 處罰名稱: | 深圳市南山區圳澳葡式茶餐廳超范圍經營自制飲品案 |
| 處罰類別1: | 罰款 |
| 處罰類別2: | |
| 處罰事由: | 食品違法行為 |
| 處罰依據: | 《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五章法律責任/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按照許可范圍從事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的,或者食品生產許可證載明事項需要變更但未按時提出變更申請,而繼續從事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
| 處罰結果: | 罰款500元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深圳市南山區圳澳葡式茶餐廳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居民身份證號碼92440300MA5HKMDR44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程*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6-05 |
| 處罰機關: |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 |
| 地方編碼: | |
| 當前狀態: | |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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