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6月6日,河南省新鄉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關于獲嘉縣永興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豫0700環罰決字〔2023〕31號。

新鄉市生態環境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豫 0700 環罰決字〔2023〕31 號
獲嘉縣永興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724MA3XD6DG3K
地址:獲嘉縣西環立交橋西側健康大道南側
法定代表人:張樹根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我局于2023年3月24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我局執法人員現場調取你單位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在用車尾氣排放檢驗(測)報告、環保檢測視頻及相關資料,發現共39輛3.5噸以上重型柴油車分別于2021年3月25日至2022年8月22日在2號汽柴混合環保檢測線進行在用車尾氣排放檢驗(測),并出具了合格檢測報告。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當依法通過計量認證,使用經依法檢定合格的機動車排放檢驗設備,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制定的規范,對機動車進行排放檢驗,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實現檢驗數據實時共享。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及其負責人對檢驗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的規定。
以上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 、 “現場檢查(勘察)筆錄” 、“現場照片” 、“勘察示意圖”等證據為憑。
我局于2023年4月23日以直接送達方式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豫0700 環罰告字〔2023〕21 號),告知你單位對我局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有陳述申辯權和聽證申請權。你單位2023年4月26日提出聽證申請。2023年5月16日舉行聽證會。對于你單位提出,針對違法問題主動進行了集中學習,完成整改,在2022年8月份以后,未再出現違法行為,你單位能夠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之規定。決定在裁量基準基礎上予以從輕 20%處罰。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根據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相關證據,參照《河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裁量因素:違法事實為偽造結果或出具虛假報告 30 輛以上 50輛以下的;企業規模為小型企業;違法行為持續時間為 1 年以上;受處罰次數為兩年內未受到過同類處罰;是否配合執法檢查為配合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偽造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負責資質認定的部門取消其檢驗資格”的規定,經集體研究,我局對你單位 出具檢測合格的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處理決定:
1、沒收違法所得陸仟壹佰肆拾伍元(0.6145 萬元)
2、給予罰款貳拾叁萬貳仟元的行政處罰(23.2 萬元)。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我局財務科(811 室)開出《河南省政府非稅收入專用繳款通知書》。繳納方式 1:通過支付寶繳納,新鄉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505 室)備案;繳納方式 2:通過中原銀行新鄉萬通支行將罰款繳到新鄉市財政局指定的非稅收入財政賬戶( 收款人名稱: 新鄉市財政局財政專戶,賬號:707080100100063584,開戶行:中原銀行新鄉萬通支行),款項繳清后,請持銀行受理回單到我局財務科索取罰款票據,并將繳款憑證報送我局新鄉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505 室)備案。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新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新鄉市牧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 3%加處罰款。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新鄉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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