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北京市迎欣欣小賣部。具體信息如下: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興市監處罰〔2023〕1507號 | |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市迎欣欣小賣部 |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個體工商戶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2110115MA00HWKL6C |
| 工商注冊號 | 110115600131840 |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 法定代表人 | 譚** | |
| 違法行為類型 | 《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九)項 | |
| 違法事實 | 經查,當事人于2022年11月15日通過錦繡潤和商貿有限公司以每袋9元的價格購進生產日期2022年10月24日,保質期4個月的“香貝爾牌寶寶親親腸”五袋,在北京市大興區青云店鎮垡上街北一條一號的店內銷售;當事人自購進“香貝爾牌寶寶親親腸”之日起至2023年03月05日,期間于2022年12月26日銷售一袋,2023年01月07日銷售兩袋,于2023年03月02日銷售一袋,2023年03月02日銷售時已超過保質期,銷售價格是11.90元,違法所得是11.90元;剩余超過保質期的“香貝爾牌寶寶親親腸”一袋,已由執法人員扣押。以上有當事人的陳述、現場檢查筆錄、現場檢查照片、舉報人提供的購買視頻等材料、舉報單等證據佐證。 | |
| 處罰依據 | 《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 |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 處罰內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1.9元;沒收非法財物; | |
| 罰款金額(萬元) | 0.1 |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0238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6-30 |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9-30 |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大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 備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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