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瑞幸咖啡三分之二是冰塊兩口喝完”引發熱議。而在線下柜臺點單,消費者提出去冰需要時,許多咖啡、奶茶店的店員都會回絕:“這款不能做去冰的。”當問及原因時,只是簡單的重復“公司要求”“店員不可以更改配方”。
商家通過大量加入冰塊維持的,僅僅是口感么?
對此,江蘇省消保委在其微信公眾號發文認為,面對“去冰”的制作請求,商家多以“影響口感”“固定配方”作為回絕消費者的托詞,理所當然的拒絕換位思考,保持著獨家研發的品牌姿態。“一杯飲品三分之二杯都是冰”的現象,不禁讓消費者生疑,大量加冰是否成為商家減少成本的伎倆。
除冰沙、冰淇淋類飲品,冰塊本就是由制作者另外添加到飲品中,何來無法“去冰”的說辭?點單頁面沒有單獨選項,商家解釋可以通過備注的形式“去冰”。這是人為增加消費者的交易溝通成本,有意限縮消費者自由選擇的空間。
商家應當尊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即使夏日,也有消費者因為身體原因不能吃冰,需要去冰或常溫飲品。此時,維持口味已不再是主要矛盾。所謂“口感”亦是千人千面,口味的話語權不單單掌握在商家手里。為了順應健康瘦身的消費理念,商家相繼推出無糖、半糖、0卡糖的選項吸引消費者購買。既然商家在飲品糖度上可以做到迎合顧客的個人品味,那么溫度也應該一樣。
商家應當尊重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冷飲加冰要有度,動輒20元、30元的價格,更應當真材實料、物有所值,不可使高價飲品淪為“水貨”。消費者樂于為品質買單,企業也要厚道做生意,把差異化經營的賽道鋪在質量上,實實在在讓消費者感到獲得感、滿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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