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的統一部署,結合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治亂、市場流通領域整治,在全市范圍開展2023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
全市系統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聚焦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全面梳理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和市場監管風險壓力大的突出問題,嚴查12類違法行為,查辦了一批案件。
現公布第4批典型案例:
一、福州市晉安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福建省化工產品質量檢驗站有限公司超范圍出具檢驗報告行為案
2023年7月3日,晉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福建省化工產品質量檢驗站有限公司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的行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情回顧:
當事人于2022年7月13日出具的編號:(2022)MHZJ-3012檢驗報告,其中“包裝氣密性”指標不在資質認定證書能力附表范圍內。
處罰依據:
當事人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的行為,違反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
2023年7月3日,晉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作出行政處罰。
二、福州市馬尾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福州海光榮創置業有限公司使用超期未檢的電梯案
2023年7月3日,馬尾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福州海光榮創置業有限公司使用超期未檢電梯的行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情回顧:
2023年4月21日,馬尾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某小區使用的電梯進行檢查,發現11#樓使用的兩臺電梯2022年3月29日經定期檢驗合格,下次檢驗日期為:2023年3月31日。執法人員于2023年4月21日檢查發現,上述兩臺設備逾期未經檢驗卻一直在使用。
處罰依據:
當事人作為電梯的使用單位,使用未經定期檢驗的電梯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的規定。
2023年7月3日,馬尾區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作出行政處罰。
三、福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鼓樓區犇之味餐飲店使用墨西哥龍蝦冒充澳洲龍蝦案
2023年7月6日,鼓樓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犇之味餐飲店使用墨西哥龍蝦冒充澳洲龍蝦的行為,作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情回顧:
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當事人陸續采購墨西哥龍蝦共計61.9公斤,購進金額共計21347元。
為吸引消費者,將墨西哥龍蝦冒充“澳龍”向消費者制售,至案發日,購進的墨西哥龍蝦已售罄,查獲標記“澳龍”的消費結算單共計31單,因31單都是合菜,菜單上只標明合菜消費總費用,未標明“澳龍”單個菜品銷售價格,故本案涉案龍蝦的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處罰依據:
當事人將墨西哥龍蝦冒充“澳龍”向消費者制售,其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的規定。
2023年7月6日,鼓樓區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作出行政處罰。
四、福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福州百綠意傳媒有限公司實施不正當競爭案
2023年7月4日,鼓樓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福州百綠意傳媒有限公司實施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情回顧:
2023年4月21日,鼓樓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當事人在京 東商城開設的“百綠意美妝護膚專營店”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雅琪諾”牌凈透煥顏清潔泥膜時,網絡宣傳圖中使用“Watsons屈臣氏同款”、并使用“李佳琦”肖像并標注“佳琪推薦”字樣;銷售的另一款“悠妮絲(UNEGRS)”牌硫磺清滿沐浴液時使用“李佳琦”肖像并標注“佳琪推薦”字樣。
處罰依據:
當事人實施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當事人所售商品與“Watsons屈臣氏”“李佳琦”存在特定聯系,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2023年7月4日,鼓樓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作出行政處罰。
五、福州市閩清縣市場監管局查處福建閩清佳佳紅陶瓷有限公司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案
2023年6月27日,閩清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福建閩清佳佳紅陶瓷有限公司實施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作出沒收標注有“景德鎮”字樣的缸瓦1660片,罰款4300元的行政處罰。
案情回顧:
當事人于2023年4月上旬起生產一批缸瓦,缸瓦上均標注“佳佳紅景德鎮”的字樣。至案發止,當事人共生產25500片標注“佳佳紅景德鎮”字樣的缸瓦,已售出23840片,每片售價1.05元,違法經營額為26775元。余1660片被閩清縣市場監管局依法查封。
當事人在其住所閩清縣白樟鎮前莊村渡頭38號生產銷售標注有“景德鎮”字樣的缸瓦并非產于世界瓷都景德鎮地區,缸瓦上突出使用“景德鎮”字樣,起到標識缸瓦來源的作用,足以使消費者誤認為當事人生產銷售的缸瓦原產于景德鎮地區,從而獲取更多的交易機會。
處罰依據:
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四)項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2023年6月27日,閩清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作出行政處罰。
六、福州市連江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連江縣安凱鄉安海村瑞武超市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3年5月31日,連江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連江縣安凱鄉安海村瑞武超市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70元和涉案的“云南白藥”牙膏26支,并處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情回顧:
2023年2月22日,連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銷售假冒“云南白藥”商標的牙膏。
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商標注冊證、鑒定書等文件,證明當事人所銷售的“云南白藥”牙膏屬于侵權產品。當事人購進假冒“云南白藥”牙膏36支,售出10支,貨值金額2340元,獲利70元。
處罰依據:
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的“云南白藥”牙膏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
2023年5月31日,連江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行政處罰。
七、福州市臺江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臺江貝抖娛樂有限公司侵害消費權益案
2023年3月15日,臺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臺江貝抖娛樂有限公司侵害消費權益的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情回顧:
2023年3月15日,臺江區市場監管局在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時,發現其設置“謝絕自帶食品/酒水/飲料”的告示牌。
處罰依據: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二條之規定。
臺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五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作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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