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祥祿源農產品商貿有限公司經營抽檢不合格小芹菜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合瑤周市監處罰〔2023〕49號
當事人:合肥祥祿源農產品商貿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0102MA2RKCK8X2
主要違法事實:合肥祥祿源農產品商貿有限公司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小芹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之規定。
行政處罰種類:1、警告;2、罰款。
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
行政處罰決定:1、警告;2、罰款20000元。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以轉賬或現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稅收入匯繳協議銀行繳納罰沒款。
行政處罰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2023年8月16日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