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 致合肥市安擇園置業經紀有限公司
合市監罰告〔2023〕174號
合肥市安擇園置業經紀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調查的你公司涉嫌虛假宣傳一案,已調查終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現將本局擬作出行政處罰的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告知如下:
經查明,你公司在經營場所電梯廳口張貼內容為“安擇園拍賣輔助司法拍賣唯一指定服務商”的宣傳牌以及在經營場所懸掛內容為“京東司法拍賣唯一指定服務商”銘牌和內容為“京東司法拍賣唯一指定服務商 安擇園不動產臨泉路服務點”、“法院司法拍賣輔助指定服務 安擇園不動產臨泉路服務點”兩塊牌匾進行公司法拍房業務宣傳。你公司無法提供上述宣傳牌、銘牌和牌匾宣傳內容真實性的有效證據和資質證明材料。
你公司在經營場所懸掛宣傳、銘牌和牌匾進行法拍房業務宣傳的行為,涉嫌虛假宣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參照《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2022年本)第44條第二款的規定。現責令你公司停止違法行為,并擬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40000元。
你公司的違法行為不屬于《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二條所列較重的行政處罰,不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以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你公司有權進行陳述、申辯。
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視為放棄此權利。
聯系人:汪 軍 聯系電話: 0551-62315922
聯系地址:合肥市廬陽區宿州路317號副樓A502室
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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