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9月7日,南京市市場監管局網站發布關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34期)。
據通告,近期,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市本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涉及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食糖,蔬菜制品,水產制品,速凍食品,調味品,餐飲食品及食用農產品等18類食品105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1041批次、不合格樣品15批次,情況通告如下:
一、江蘇誼品弘蘇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岱山中路分公司銷售的小臺農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二、云海肴南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中山路店使用的螺絲椒,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三、南京市高淳區上島咖啡島嶼加盟店使用的咸肉(自制),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四、南京市棲霞區明文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五、南京綠堯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國產香蕉,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六、江北新區小炮兒餐飲店自消洗的復用餐具(水杯),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七、南京市秦淮區翁克敏農副產品經營部銷售的豇豆,噻蟲嗪和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八、南京市雨花臺區二寶小吃店銷售的標稱汕頭市澄海區蓮下鴻盛食品廠生產的汕頭咸菜皇,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九、南京市浦口區園上緣飯店使用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南京市建鄴區文藝水產品銷售點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一、南京月尚夜上海餐飲有限公司使用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二、江蘇金陵快餐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玉林市長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野山椒(醬腌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三、南京聰食客餐飲有限公司使用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四、六合區譚公火鍋店自消洗的復用餐具(勺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五、南京武家嘴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生姜,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已通知相關區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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