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市金點點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第十六分店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京房市監處罰〔2023〕1566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房市監處罰〔2023〕1566號 | |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市金點點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第十六分店 |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1115585283653 |
| 工商注冊號 | 110111013060742 |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 法定代表人 | 郭玉霞 | |
| 違法行為類型 | 《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 | |
| 違法事實 | 2023年6月13日,我局執法人員到北京市房山區良鄉鎮南尚崗村金鴿園東區西側小區門口點點超市(北京市金點點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第十六分店)進行現場檢查,通過該食品條碼進行掃碼,發現該條碼企業名稱為濟南閔記康惠食品有限公司。該單位銷售的商品“八珍豬蹄”,標注條形碼為6934620105415,商品包裝標注生產廠家為唐山市豐南區豐美食品廠。之后,經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商品條碼協查專用復函,該商品條形碼廠商識別代碼69346201,企業名稱為“濟南閔記康惠食品有限公司”。注銷日期:2019年05月10日。當事人涉嫌經銷的商品印有未經核準注冊、備案或者偽造的商品條碼和未經核準注冊使用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商品條碼的,在商品包裝上使用其他條碼冒充商品條碼或偽造商品條碼的,或者使用已經注銷的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商品條碼 。據當事人自述,該產品進貨30袋,銷售18袋,剩余12袋已退回點點總部。 | |
| 處罰依據 | 《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 處罰內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300元; | |
| 罰款金額(萬元) | 0.03 |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9-14 |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2-14 |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 備注 | —— | |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