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中秋、國慶佳節將至,為保障廣大消費者合法消費權益,營造更加放心、安全的消費環境,促進昆明市旅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有力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現根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昆明市市場監管局就全市民宿和酒店經營服務單位“兩節”期間價格秩序提醒告誡如下:
依法明碼標價
各民宿和酒店經營者應嚴格遵守明碼標價相關規定,在其經營場所和信息共享平臺公示所售商品及提供服務的價格信息,做到要素齊全、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實際銷售價格不得超過標牌價。
依法促銷經營
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進行交易;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定房間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或者擅自提高價格,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為消費者提供“質價相符”住宿產品供給;開展促銷活動時,應當真實準確、清晰醒目標示活動信息;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的,應當顯著標明條件;開展限時減價、折價等價格促銷活動的,應當顯著標明期限。
維護價格公平
各民宿和酒店經營者不得強制搭售商品;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提升服務質量
各民宿和酒店經營者要高度重視提升商品和服務質量,建立健全售后服務體系,落實經營者化解消費糾紛的主體責任,積極傾聽消費者聲音,持續優化管理,提升服務,及時協調解決退款等服務質量問題,化解糾紛在萌芽狀態,自覺維護和提升昆明旅游形象。
各民宿和酒店經營者認真對照提醒告誡要求,切實規范自身價格行為。節日期間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市場巡查檢查力度,嚴肅查處不明碼標價、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對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的,將依法從重處理;對違法情節嚴重的、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將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同時歡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如發現民宿和酒店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并及時撥打12345、12315進行投訴舉報。(來源:昆明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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