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0月13日,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39期)。本期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餐飲食品,速凍食品,罐頭,飲料,蔬菜制品,食糖,豆制品,水產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糕點,乳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飲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等19類食品1199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1189批次、不合格樣品10批次,具體情況如下:
一、秦淮區雍媽媽餐飲店使用的標稱南京康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回鍋肉拌飯醬(復合調味料),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二、江寧區丹丹小吃店使用的紅薯粉絲,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三、鼓樓區左圣小吃店使用的香腸,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四、江北新區偶遇飯先森小吃店使用的上海青,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五、南京市鼓樓區脾氣娃餐飲店使用的洋雞蛋,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六、南京獅王府美食有限公司橋北金象城店使用的上海青,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七、江寧區合鑫餐飲中心使用的結球甘藍,甲基異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八、南京市江寧區陶生小吃店使用的雞蛋,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九、江蘇老鄉雞餐飲有限公司南京江東南路店使用的螺絲椒(辣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十、南京市下關區秋林餐廳使用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該局已通知相關區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南京市市場監管局關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39期).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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