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佛山市順德區北滘新喜源商場。具體信息如下: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佛山市順德區北滘新喜源商場 |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個體工商戶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2440606L24624857M | |||
| 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號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社會組織登記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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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冼** |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粵佛順北市監行罰罰字〔2023〕142號 | ||||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 | ||||
| 違法事實 | 經查明,當事人以**.*元/個的進貨價分別于2022年4月1日和2023年7月31日從佛山市******商行購進AQ-1001電子滅蚊拍40個和51個,于2022年4月1日開始對外銷售,銷售價格為**元/個。至案發時止,上述AQ-1001電子滅蚊拍已全部對外銷售完畢。經統計,當事人對外銷售AQ-1001電子滅蚊拍的貨值金額合計3458元,獲得利潤合計345.8元。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本政府認定當事人違法所得為345.8元。 | ||||
| 處罰依據 |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十四條第(二)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 |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
| 處罰內容 | (一)罰款3458元; (二)沒收違法所得345.8元。 | ||||
| 罰款金額(萬元) | 0.3458 |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3458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身份證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0-19 | ||||
| 處罰機關 | 佛山市順德區北滘鎮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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