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北京武建商店,該商店銷售過期食品。具體信息如下: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興市監處罰〔2023〕1933號 | |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武建商店 |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個體工商戶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2110115MA00LF7E1U |
| 工商注冊號 | 110115600355856 |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 法定代表人 | 武* |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 | |
| 違法事實 | 當事人分別于2022年8月30日、2023年1月5日,從北京誠意匯眾商貿有限公司以38元/箱的價格,分別購進生產日期為2022年08月11日、2022年12月14日的“脆丁殼黑椒牛排味點心面”各一箱(24袋),保質期5個月,凈含量:45g,在當事人位于北京市大興區龐各莊鎮東南次村的經營場所,以1元/袋的價格銷售。至2023年07月07日(現場調查日期)止,當事人售出生產日期為2022年08月11日的超過保質期的“脆丁殼黑椒牛排味點心面”1袋。執法人員在現場發現生產日期為2022年08月11日的上述商品6袋,生產日期為2022年12月14日的上述商品1袋。期間,貨值金額共計8元(1元*8袋),違法所得為1元。 另查,于2023年7月3日,當事人從北京誠意匯眾商貿有限公司,以30元的價格購進5個“康利思特制五香豬皮”,生產日期為2023年5月1日,保質期120天,在當事人位于北京市大興區龐各莊鎮東南次村的經營場所,以7.5元/個的價格銷售。自2023年08月29日(超過保質期第1日)起至2023年09月01日(現場調查日期)止,根據現有證據材料確認當事人售出過期“康利思特制五香豬皮”1個,食品銷售區未發現待售的該商品。期間,貨值金額共計7.5元(7.5元*1個),違法所得為7.5元。 于2022年10月5日,當事人從北京鑫海盛鴻科貿有限公司,以50元的價格購進10個“家樂濃湯寶”,生產日期為2022年8月30日,保質期12個月,凈含量:64g(兩塊裝),在當事人位于北京市大興區龐各莊鎮東南次村的經營場所,以5.8元/盒的價格銷售。自2023年08月31日(超過保質期第1日)起至2023年09月01日(現場調查日期)止,根據現有證據材料確認當事人售出過期“家樂濃湯寶”1盒,食品銷售區未發現待售的該商品。期間,貨值金額共計5.8元(5.8元*1盒),違法所得為5.8元。 經計算,當事人銷售上述3種過期食品的貨值金額共計21.3元(8元+7.5元+5.8元),違法所得共計14.3元(1元+7.5元+5.8元)。 |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 |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 處罰內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5500元;沒收違法所得:14.3元;沒收非法財物; | |
| 罰款金額(萬元) | 0.55 |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0213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0-19 |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1-19 |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大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 備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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