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一批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北京市豐臺區瑞達口腔門診部(以下簡稱當事人)因違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當事人未按照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標示的要求貯存醫療器械。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21)第四十七條“運輸、貯存醫療器械,應當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標示的要求;對溫度、濕度等環境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應當采取相應措施,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的規定,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21)第八十八條第(三)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沒收違法行為發生期間自本單位所獲收入,并處所獲收入30%以上2倍以下罰款,5年內禁止其從事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活動:(三)未按照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標示要求運輸、貯存醫療器械;”的規定,對當事人罰款1萬元并責令其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據天眼查,今年8月,北京市豐臺區瑞達口腔門診部因“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涉嫌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被北京市豐臺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罰款31000元。
此外,去年8月1日,該門診部在一天內收到北京市豐臺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兩張罰單。分別為“物品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涉嫌違反了《消毒管理辦法》第八條”被罰4000元;“未嚴格遵守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相關規范、常規,涉嫌違反了《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被警告和罰款10000元。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市豐臺區瑞達口腔門診部成立于2013年9月,開辦資金1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張艷。業務類型包括口腔科/醫學檢驗科:臨床體液、血液專業;臨床化學檢驗專業/醫學影像科;X線診斷專業;CT診斷專業;心電診斷專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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