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規范網絡集中促銷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努力營造規范有序的網絡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現對有關平臺經營者做如下提示:
一、落實平臺主體責任。
嚴格遵守《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管理。落實審查核驗義務,對平臺內經營者登記備案及資質資格進行審核,督促平臺內經營者亮照、亮證經營。提醒平臺內經營者依法辦理經營主體登記,全面落實不需要登記的經營者自我聲明公示。強化對平臺內經營者及其經營活動的核查管理。嚴格規范促銷活動,主動公示集中促銷活動的期限、方式和具體規則。
二、自覺規范價格行為。
嚴格遵守《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不得出現低價誘騙高價結算、先提價后打折、虛假折價、虛假標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規范和引導,加強對價格促銷方案的事前審查力度。不得出現首頁或其他顯著位置標示的價格低于詳情頁面標示價格,公布的促銷活動范圍、規則與實際促銷活動范圍、規則不一致,以及其他虛假的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和價格促銷行為。
三、規范互聯網廣告行為。
嚴格遵守《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強化廣告內容導向管理,按照相關指引規范廣告發布行為。不得發布含有妨礙社會公共秩序、違背社會良好風尚、損害未成年人或殘疾人身心健康等內容的廣告。不得發布內容不符或者證明文件不全的廣告,不得發布虛假違法廣告。發布含有贈送內容的廣告,要明示贈送商品或服務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
四、及時妥善化解網絡消費糾紛。
健全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訴受理、處理和反饋機制,嚴格遵守《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要督促平臺內經營者按照國家規定或約定,遵守“七日無理由退貨”“三包”等規定,不得故意拖延或無理由拒絕,確保消費者買得放心、買得安心、買得舒心。
五、保障平臺內銷售產品質量安全。
督促指導平臺內經營者遵守《產品質量法》《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健全完善商品質量管控制度和措施,落實禁限售管控義務,保證銷售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等要求。沒有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不得銷往本市,不得銷售不合格燃氣具及配件、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等產品。嚴格執行問題商品處置規則,不得因促銷降低商品質量。
六、嚴格禁止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
嚴格遵守《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等相關規定,不得對經營者自身、商品性能、功效以及商品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組織虛假排名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不得通過排除、限制競爭及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等開展促銷。不得對平臺內經營者參與促銷活動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平臺內虛假交易、刷單炒信、虛假評價等違法行為。
七、履行食品安全保障義務。
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等相關規定,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審查登記制度,對入網經營者實名登記。做好依法備案,向社會公示備案信息。對生產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記錄保存食品交易等基本信息,做好食品安全保障。
八、強化未成年人保護。
督促平臺內經營者嚴格審核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藥品、玩具、用具,應當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準,顯著位置未標明注意事項的不得銷售,排查清理“三無”兒童和學生用品。禁止在商品營銷過程中發布、傳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包含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應當以顯著方式作出提示。
九、強化平臺內銷售特種設備安全監管。
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法》等相關規定,對銷售燃氣氣瓶等特種設備商戶加強管理,有效落實燃氣氣瓶進貨查驗制度,確保銷售的燃氣氣瓶由有資質的廠家生產且附有依法合規的出廠監督檢驗合格證明,嚴禁銷售不合格燃氣氣瓶等特種設備,對發現的不合格“問題瓶”立即采取下架處理措施。(來源:北京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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