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數據顯示,近三年“雙十一”期間,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接收處理涉網絡消費投訴舉報中,有關價格的投訴舉報增長較快。消費者尤其關注“保價服務”“疊加優惠”等價格爭議問題。有消費者放棄計算疊加優惠,選擇“保價”商品卻虧了?真的假的?一起來看下面這個案例。
案例
10月23日,劉先生在電商平臺購買筆記本電腦,商品銷售頁面標有“七天保價”。10月30日,發現該商品當天優惠價與其購買價相差352元。
劉先生申請“保價”卻被客服告知,需提交再次下單同鏈接同種商品不付款的“比價訂單”才可申請。但該商品每人限購一臺,劉先生無法再次下單提供“比價訂單”,只能提供比價截圖。遂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要求退差價。
《價格法》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第(四)款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市場監管部門認為
消費者因商家設置的“限購”“比價訂單”等條件無法申請“保價”,實際是商家違背承諾,拒絕履行“保價”義務。
經調解,商家按消費者截圖信息退還差價352元。市場監管部門已要求商家即刻更改“保價”申請條件,并對其涉嫌違法行為進一步核查處理。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無論“疊加優惠”還是“保價”,下單前務必要了解規則,不要沖動下單。
碰到“打折”“滿減”“返紅包”“抵扣券”等價格優惠時,記得先看清楚每個商品的優惠條件、退款、換貨和申請規則,注意有沒有限制條件。
遇到商家表述不明晰時,應先聯系商家客服咨詢清楚再下單。
提前知曉優惠規則、優惠時限和限制條件,避免因被低價吸引,反而買貴了。(來源:廣州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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