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奧北云秀商貿中心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京昌市監處罰〔2023〕1325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昌市監處罰〔2023〕1325號 | |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奧北云秀商貿中心 |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個體工商戶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2110114MACEC15CX2 |
| 工商注冊號 | 110114604967282 |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 法定代表人 | 吳秀云 |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 | |
| 違法事實 | 經查,當事人于2023年06月28日向唐山濤豪廚具有限公司購進商用燃氣炒菜爐一臺,該產品無銘牌、警示標識。進價80元,自己搭配支架后,放置在經營場所當做樣品展示,售價為90元,目前尚未賣出過。貨值金額90元,違法所得0元。當事人于2023年3月25日從博興縣華派廚房設備廠購進未取得《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自動控溫油炸機2臺用于銷售。經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所出具檢測報告為不合格產品。該產品進價310元,售價350元。抽檢時售出一臺,貨值金額700元,違法所得40元。當事人于2023年3月02日從江門市蓬江區樂騰電器制造有限公司購進“保利興”豪華型電熱開水桶2臺用于銷售。經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所出具檢測報告為不合格產品。該產品進價200元,售價240元。抽檢時售出一臺,貨值金額480元,違法所得40元。 |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 |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 處罰內容 | 決定處罰如下:1、沒收商用燃氣炒菜爐及支架一套;沒收不合格自動控溫油炸機1臺;沒收不合格“保利興”豪華型電熱開水桶1臺。2.沒收違法所得80元。3罰款1270元。當事人銷售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列入目錄的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決定處罰如下: 罰款50000元。 綜上所述,合并處罰如下: 1、沒收商用燃氣炒菜爐及支架一套;沒收不合格自動控溫油炸機1臺;沒收不合格“保利興”豪華型電熱開水桶1臺。 2.沒收違法所得80元。 3、罰款:51270元;沒收違法所得:80元;沒收非法財物; | |
| 罰款金額(萬元) | 5.127 |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135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1-20 |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 公示截止期 | 2026-11-20 |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 發布日期 | 2023/11/21 | |
| 備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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