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31128)
截至目前,金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茶葉及相關制品、保健食品、飲料、糕點、調味品、糧食加工品、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冷凍飲品、蔬菜制品、速凍食品、水果制品、酒類、蛋制品、罐頭、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產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制品等食品5000多批次。本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示不合格11批次(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1、東陽市江北董則干果攤銷售的1批次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2、武義袁家小吃店銷售的標稱金華佰年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桔紅糕菌落總數、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3、武義波嬸餐廳銷售的1批次豬肉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義烏市添眾飯店銷售的1批次線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5、磐安縣九十八號飯堂銷售的1批次豬肉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6、磐安縣新家園大排檔銷售的1批次花鰱魚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7、磐安店小二餐館銷售的1批次黑魚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8、浦江縣浦味飯店銷售的1批次黑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9、東陽市香味園餐飲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草魚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10、東陽市承運飯店銷售的1批次筆管魷魚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11、金華市大柴門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上述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由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處置。
附件:

金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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