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蔬菜制品、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等4類食品15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49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見附件)。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合肥站西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重慶遼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姬松茸,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重慶遼宇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巢湖市百潤發生活超市槐林店銷售的散稱香蔥,甲基異柳磷、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安徽生鮮傳奇商業有限公司藍鼎星河府店銷售的鯽魚(鮮活),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市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瑤海區、包河區、巢湖市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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