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安全關乎千家萬戶。制售假冒偽劣燃氣灶具、燃氣用連接軟管、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可燃氣體探測器及燃氣緊急切斷閥等燃氣具行為,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和生命安全。三明市市場監管局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按照“四個最嚴”要求,對燃氣具及相關產品安全違法行為依法堅決予以打擊。為深入貫徹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城鎮燃氣安全工作部署,結合2023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全面推進燃氣領域執法,聚焦關系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領域,嚴厲打擊燃氣具及相關違法行為。現向社會公布燃氣具及相關違法案例4宗(“鐵拳”行動案例第四批):
案例一:將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將樂縣某廚具用品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液化氣調壓器案
2023年2月13日,將樂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收到山東騰翔產品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當事人銷售的家用液化氣調壓器(商標:東鼎)不合格檢驗報告,報告顯示,調壓器結構項目不符合GB35844-2018標準要求,依據《2022年三明市燃氣減壓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判定為被抽檢產品不合格。
當事人銷售抽檢不合格液化氣調壓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屬于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行為。將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二:寧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寧化縣安遠鎮某電器商行銷售未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家用燃氣灶具案
2023年6月24日,寧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寧化縣安遠鎮某電器商行進行檢查,發現該商行內待售的1臺華 帝家用燃氣灶具(型號:H126,生產日期:2022年3月)外包裝無生產廠廠名、生產地址、3C強制性認證標識等標簽標識信息。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也無法提供上述產品的CCC認證證書。
當事人銷售未經強制性認證的家用燃氣灶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銷售無生產廠廠名、生產地址等信息的家用燃氣灶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寧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三:清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清流縣嵩口某商店銷售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產品案
2023年9月25日,清流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清流縣嵩口某商店進行檢查,經查發現該店銷售的鑫奇臺式單爐無熄火保護裝置、美 的牌調壓器設定狀態的調節部件未固封,可旋轉調節,調壓器出氣口為軟管連接頭,未設置過流安全切斷裝置,外包裝及產品上未標注生產廠家。
當事人銷售未設置熄火保護裝置的家用燃氣灶具、調節部件未固封且出氣口為軟管接頭未設置過流切斷安全裝置的調壓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當事人銷售的調壓器外包裝及產品上未標注生產廠家信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綜上行為,清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四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對當事人作出相應行政處罰。
案例四:大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大田縣某廚具經營部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劣質燃氣具案
2023年8月29日,大田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經查發現當事人擺放于經營場所中待售的“中餐燃氣炒菜灶”“燃氣炒菜灶(雙頭)”“炊用燃氣大鍋灶”3種燃氣具均未有安裝熄火保護裝置,不符合國家標準。
當事人銷售未安裝熄火保護裝置燃氣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了第四十九條“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所指的違法行為。大田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相應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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