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云浮市各相關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打擊侵權假冒各項工作部署,聚焦重點產品、重點市場和重點領域,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
一、云浮市云城區某便利店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從事卷煙銷售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卷煙案
2023年3月29日,執法人員依法對云城區某便利店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且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煙草制品等行為,經檢驗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對當事人作行政處罰。
二、云浮市某超市涉嫌銷售冒用地理標志的產品和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大米案
2023年6月29日,執法人員依法到云浮市某超市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金茄雙馬壩油粘香米和泰那蘭雙馬貝油粘香米產品外包裝分別引用了馬壩油粘的名稱和馬壩油粘的史料記載情況。依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第十條、《廣東省地理標志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并處罰款。
三、云浮市云安區某服裝店未經許可銷售含有奧林匹克標志的服裝案
2023年7月25日,執法人員依法對云安區某服裝店開展監督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未經許可銷售含奧林匹克標志的服裝,經查明,當事人未獲得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授權許可使用奧林匹克標志,購進表面印刷有代表北京冬奧會吉祥物的“冰墩墩”圖樣的童褲、童裝銷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對當事人作行政處罰。
四、云浮羅定市某文具店銷售假冒專利的產品案
2023年4月27日,執法人員依法檢查羅定市某文具店,檢查發現該店現場在售的“555高級香糊”的瓶蓋上標示著“中國專利”,經查實所銷售的產品未取得香糊產品的相關專利,生產廠家也不是有關專利的被許可使用人。依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行政執法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假冒專利的產品,并沒收違法所得。
五、云浮羅定市某公司銷售擅自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產品案
2023年2月28日,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內在售的“桂康潤?肉桂紅茶”和“桂康潤?肉桂康潤茶”外包裝上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 羅定肉桂”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經查詢發現所銷售的產品未取得“羅定肉桂”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使用資格。依據《廣東省地理標志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銷售擅自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產品的違法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和進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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