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和有關工作部署,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期組織開展了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等5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本次共對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家用飲水機、餐具洗滌劑、玻璃(陶瓷)酒瓶(飲料瓶)、一次性竹木筷等5種產品開展監督抽查。共抽查265家企業生產的468批次產品,抽查區域為貴陽市、遵義市、六盤水市、安順市、畢節市、銅仁市、黔東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9個市(州)。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4806.7-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4706.19-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液體加熱器的特殊要求》、GB/T19790.2-2005《一次性筷子 第2部分:竹筷》、GB/T9985-2000《手洗餐具用洗滌劑》、GB/T24694-2021《玻璃容器 白酒瓶質量要求》等標準要求進行檢驗。經檢驗,發現2家企業2批次產品檢驗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為0.4%。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對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生產者,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好后處理工作。一是責令生產者停止生產、銷售同一產品,對庫存產品進行全面清理,對已售出產品依法進行處理并主動公布相關信息;二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同一產品;三是督促指導企業查找不合格產品產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四是對涉嫌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附件:省市場監管局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等5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產品及企業名單.pdf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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