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3年第23號(總第108號)
近期,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取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糧食加工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食用農產品、食糖、飲料、蜂產品、餐飲食品、罐頭、水果制品、蛋制品、速凍食品、食品添加劑、酒類、乳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產制品等22大類食1009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檢出農藥殘留、重金屬、微生物、其它指標不合格樣品28批次(見附件2)。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藥殘留問題
(一)在資源縣吾家果水果店抽檢的香蕉,生產日期為2023年09月16日,吡蟲啉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民生中檢聯檢測有限公司。
(二)在桂林市秀峰區琴潭農貿市場唐順華處抽檢的山藥,生產日期為2023年09月22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品創計量檢測有限公司。
(三)在桂林市蘇爾超市有限公司抽檢的蜜桔,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08日,苯醚甲環唑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廣西有限公司。
(四)在興安縣界首鎮新市場陳艷處抽檢的螺絲椒,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13日,啶蟲脒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民生中檢聯檢測有限公司。
(五)在灌陽縣冠超商貿有限公司抽檢的生姜,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13日,噻蟲胺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民生中檢聯檢測有限公司。
(六)在桂林市臨桂區秦氏蔬菜批發行抽檢的蔥,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09日,噻蟲嗪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品創計量檢測有限公司。
(七)在桂林市臨桂區恒暢遠蔬菜批發經營部抽檢的姜,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06日,毒死蜱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品創計量檢測有限公司。
(八)在桂林市桂幸福超市有限公司抽檢的臍橙,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04日,聯苯菊酯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廣西有限公司。
(九)在灌陽縣冠超商貿有限公司抽檢的螺絲椒,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13日,噻蟲胺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民生中檢聯檢測有限公司。
(十)在平樂縣二塘鎮弘佳購物中心抽檢的香蕉(蘋果蕉),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16日,噻蟲胺、噻蟲嗪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康正檢測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金屬超標問題
(十一)在全州縣江興超市抽檢的老姜,生產日期為2023年09月14日,鎘(以Cd計)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民生中檢聯檢測有限公司。
(十二)在資源縣鮮匯生鮮超市抽檢的泥姜,生產日期為2023年09月15日,鉛(以Pb計)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民生中檢聯檢測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超標問題
(十三)在臨桂縣黃記桶裝水銷售點抽檢的飲用天然泉水,生產日期為2023年09月26日,銅綠假單胞菌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品創計量檢測有限公司。
(十四)在龍勝家樂拾陸元自助餐店抽檢的調羹(自消餐具),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05日,大腸菌群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桂林銳德檢測認證技術有限公司。
(十五)在龍勝縣王味螺螺絲粉店抽檢的調羹(自消餐具),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05日,大腸菌群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桂林銳德檢測認證技術有限公司。
(十六)在臨桂區四塘鎮伏龍飯店抽檢的湯碗(自消餐具),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08日,大腸菌群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桂林銳德檢測認證技術有限公司。
(十七)在桂林雁山良豐市場B區14號攤位咸艷紅處抽檢的花生,生產日期為2023年09月29日,黃曲霉毒素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十八)在平樂縣德華桂林米粉店抽檢的小碗(自行消毒),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11日,大腸菌群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十九)在桂林市象山區付姐水餃店抽檢的面湯碗(自行消毒),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12日,大腸菌群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十)在桂林市雁山區福凱來小吃店抽檢的飯碗,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20日,大腸菌群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品創計量檢測有限公司。
四、其它指標不合格問題
(二十一)在疊彩區蒸回味蒸菜館抽檢的不銹鋼碗,生產日期為2023年09月25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品創計量檢測有限公司。
(二十二)在桂林市臨桂區老牌羊肉米粉店抽檢的湯碗,生產日期為2023年09月26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品創計量檢測有限公司。
(二十三)在桂林市雁山區丁一火鍋店抽檢的麻辣燙碗,生產日期為2023年09月27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品創計量檢測有限公司。
(二十四)在桂林市疊彩區云熹餐飲店抽檢的米粉碗,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07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品創計量檢測有限公司。
(二十五)在平樂縣二塘佳都月酒店有限公司抽檢的碗(自行消毒),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13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十六)在象山區后安湯粉店抽檢的米粉碗,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08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品創計量檢測有限公司。
(二十七)在桂林市雁山區芳華餐飲店抽檢的湯勺,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20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品創計量檢測有限公司。
(二十八)在平樂縣菜籽德桂林米粉店抽檢的中碗(自行消毒),生產日期為2023年10月11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的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核查處置情況
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的生產經營單位,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督促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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