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佛山市非食品用塑料袋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2023年佛山市非食品用塑料袋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抽樣、檢驗技術服務工作由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承擔。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監督抽查情況
依據《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3年工業產品(含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共對9家企業生產銷售的10款非食品用塑料袋產品質量開展了監督抽查,產品生產者主要涉及省內廣州、東莞、惠州、深圳等市以及省外安徽、福建、遼寧、重慶等地。經抽查檢驗,共在線下銷售環節發現不合格產品2款。
本次監督抽查發現非食品用塑料袋不合格項目主要有:環保要求(不合格產品名單見附件)。
二、生產經營監管警示
對本次抽查發現我市轄區內的不合格產品生產者以及銷售者,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相關規定做好后處理工作。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信息將記入質量監管信用檔案,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三、消費安全指引
針對本次抽查發現的問題,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塑料袋時應注意:
(一)關注產品本體是否標注了生產單位、執行標準、規格尺寸、公稱承重等信息,選擇滿足所需承重要求的產品。
(二)對于直接盛裝水果、蔬菜、生肉和熟食等食品時,應選擇標注了“食品用”“食品接觸用”等字樣的產品,建議使用無色透明袋,且不宜將過熱的食品直接盛裝到袋子里,以免撒漏燙傷。
(三)對于生物降解塑料購物袋,應留意生產日期,盡量選擇一年內的產品,避免因性能下降導致在使用中發生破損的風險。
(四)盛裝質量不要超過公稱承重,避免購物袋因承裝物體超重而破損。根據國家標準《塑料購物袋》(GB/T 21661-2020)要求,塑料購物袋的最小厚度不應小于0.025mm,建議消費者在購買時選擇較厚的產品。
(五)為保護環境,消費者應盡量選購標有可降解或可回收再利用等相關標識的塑料購物袋。
(六)妥善保管發票憑證。消費者在購買產品后應索要發票并妥善保管,以作后期維權憑證。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產品質量安全監督,關注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產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附件:
2023年佛山市塑料袋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xlsx
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
2023年佛山市非食品用塑料袋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 | |||||||||||
序號 | 檢驗報告編號 | 產品統一名稱 | 產品標稱名稱 | 標稱 生產者名稱 | 標稱生產者地址 | 商標 | 受檢單位 | 抽樣地址 | 規格/型號 | 不合格項目 | 備注 |
1 | 輕監2023-08-0159 | 塑料袋 | 非食品直接接觸塑料購物袋 | 永信紙塑制品(廣州)股份有限公司 | 廣州市白云區太和鎮田心村田心中心路70號 | / | 佛山市禪城區洪嘉隆商貿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禪城區汾江南路38號世博廣場二層2L-01號鋪(住所申報) | 610×(360+180)mm×0.032mm | 環保要求 | |
2 | 輕監2023-08-0165 | 塑料袋 | 非食品直接接觸塑料購物袋 | 永信紙塑制品(廣州)股份有限公司 | 廣州市白云區太和鎮田心村田心中心路70號 | / | 好好多優選(廣東)商貿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區桂城街道夏西海三路路邊土地51-2第34號自編A6號(住所申報) | 450×(270+130) mm×0.026mm | 環保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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