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佛山市童車及玩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2023年佛山市童車及玩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抽樣、檢驗技術服務工作由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承擔。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監督抽查情況
依據《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3年工業產品(含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共對24家企業生產銷售的30款童車及玩具產品質量開展了監督抽查,產品生產者主要涉及市內禪城區、南海區、順德區以及省內深圳、肇慶、中山、東莞、汕頭等市,省外涉及上海、福建、山東等地。經抽查檢驗,共在線下銷售環節發現不合格產品1款,不合格發現率為3.33%。
本次監督抽查發現童車及玩具不合格項目主要有:用于包裝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不合格產品名單見附件)。
二、生產經營監管警示
對本次抽查發現我市轄區內的不合格產品生產者以及銷售者,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相關規定做好后處理工作。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信息將記入質量監管信用檔案,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三、消費安全指引
針對本次抽查發現的問題,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童車及玩具時應注意:
(一)玩具。
1.玩具標識應清晰完整。
玩具的包裝應注明廠名、廠址及適用年齡范圍,并且在醒目的地方注明采用標準和必要的警示說明等,特別是國家已經列入3C目錄的玩具產品,應有明顯的3C認證標識。
2.應注意小零件(小球)等容易造成危險的玩具附件。
選購玩具時,應注意查看玩具上是否標明“內有小零件(小球)”的警示說明。玩具本身含有的可拆卸小零件(小球)或玩耍過程可能脫落的小零件容易被3歲以下的孩子吞食,從而產生窒息危險;應注意玩具上帶有的一些活動部件和圓孔,應保證這些部件在玩耍過程中不會夾傷小孩手指;應注意檢查玩具的金屬和塑料邊緣,購買時可用手指試探觸摸,注意塑料件上有無毛邊、毛刺等問題存在,玩具表面應光滑、無割手現象。
3.應注意玩具的包裝。
采用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包裝的玩具,應注意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的厚度,因為兒童的好奇心有可能使得孩子將塑料袋當作玩具,一旦套在口鼻處,后果不堪設想。厚度足夠以及打孔后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則大大降低同類風險。同時也提醒家長注意在拆開玩具包裝袋后,應及時將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破壞丟棄。
(二)童車。
1.根據兒童的不同成長階段和需求,選購不同種類的童車。按照年齡順序,嬰兒學步車的適用年齡約為9個月-15個月;兒童推車的適用年齡約為1個月-18個月,且應細分為臥式、坐式;兒童三輪車的適用年齡約為2歲-4歲;兒童自行車的適用年齡約為4歲-8歲;電動童車的適用年齡約為3歲-6歲。
2.應根據兒童的身高、體重、力量、平衡能力、協調能力和操控能力,選購合適的童車,應盡量選購功能單一的童車產品。在選購童車時,應先目測整個車體,車輛不能夠有毛刺、銳利邊緣,其次再試一下制動裝置,應操作方便,結構牢固。
(三)盡量選購知名企業生產的名牌產品。知名企業的產品一般有較好的維修服務保障。
(四)妥善保管發票憑證。消費者在購買產品后應索要發票并妥善保管,以作后期維權憑證。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產品質量安全監督,關注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產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附件:
2023年佛山市童車及玩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xlsx
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2023年佛山市童車及玩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 | |||||||||||
序號 | 檢驗報告編號 | 產品統一名稱 | 產品標稱名稱 | 標稱 生產者名稱 | 標稱生產者地址 | 商標 | 受檢單位 | 抽樣地址 | 規格/型號 | 不合格項目 | 備注 |
1 | QH2304404 | 童車及玩具 | 組合套裝玩具 | 汕頭市澄海區納高時創玩具廠 | 汕頭市澄海區蓮上鎮竹林村蓮茂路工業區 | 圖形商標 | 佛山市嘉榮超市有限公司順德區美的萬達廣場店 | 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大良街道南江社區霞新路9號順德美的萬達廣場B1-A號商鋪(住所申報) | NG-5011 | 用于包裝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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