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各相關經營者:
2024年中秋、國慶假日將至,陽泉市旅游消費進入傳統旺季,為保障“跟著悟空游陽泉”活動順利開展,進一步優化旅游市場消費環境,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和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規定,現對全市各旅游、餐飲、酒店住宿、商品零售業經營者通告如下:
一、誠信經營,強化主體責任
要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自覺履行價格管理主體責任,遵守商業道德,弘揚社會公德,誠實守信經營,增強社會責任感,優化服務舉措,提升服務品質和游客滿意度,及時妥善處理化解各類糾紛。
二、合理定價,強化價格管理
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旅游景區、停車場、交通客運等經營活動,應當嚴格執行價格收費政策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誠信原則,依法合理制定價格。
三、明碼標價,強化自律意識
銷售商品應當標示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等信息,提供服務應當標示服務項目、內容、價格或計價方法等信息。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四、守法經營,強化風險防控
不得以低標高結、虛假折價、弱化標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手段,對消費者實施價格欺詐;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的價格或者收費標準。
各相關經營者要積極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價格行為。經營者違反價格法律法規規定,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可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倍違法所得或50萬元的罰款;構成哄抬價格行為的,最高可處5倍違法所得或300萬元的罰款;構成相互串通、操縱價格行為的,最高可處5倍違法所得或500萬元的罰款;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最高可處5倍違法所得或200萬元的罰款。
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價格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1234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對消費者反映的情節惡劣、性質嚴重價格違法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法予以嚴懲。
陽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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