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宿、餐飲經營者:
2024年中秋國慶雙節即將來臨,為進一步規范節假日西安市住宿和餐飲市場價格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良好消費環境,現就價格政策提醒告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價格相關法律法規
各住宿和餐飲企業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合理制定價格,加強價格自律,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二、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
各住宿和餐飲企業應嚴格遵守明碼標價相關規定,在經營場所和相關電商平臺公示提供服務的價格信息,做到要素齊全、內容真實明確、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應及時調整,實際銷售價格不得超過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禁止價格欺詐行為
不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開展促銷活動時,應當真實準確、清晰醒目標示活動信息;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的,應當顯著標明條件;開展限時減價、折價等價格促銷活動的,應當顯著標明期限。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不得在消費者通過電商平臺等渠道預訂房間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或者擅自提高價格,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為消費者提供“質價相符”的住宿服務。
四、禁止哄抬價格行為
各住宿和餐飲企業及行業協會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推動服務價格大幅度提高;不得在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過程中強制搭售,變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服務價格。
五、提升服務質量
各住宿和餐飲企業經營者要高度重視提升商品和服務質量,建立健全售后服務體系,落實經營者化解消費糾紛的主體責任,積極傾聽消費者聲音,持續優化管理,提升服務,及時協調解決退款等服務質量問題,化解糾紛在萌芽狀態,自覺維護和提升西安市良好的旅游形象。
六、嚴格查處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哄抬價格的,可處300萬元以下罰款。即日起,各賓館、酒店經營者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積極開展自查整改,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對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違法經營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并作為典型案件依法曝光。
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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