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河北省商務廳
關于家電、家裝和電動自行車等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中規范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各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承辦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市場價格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和《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提醒告誡如下:
一、規范明碼標價行為。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承辦單位在以舊換新活動中,要嚴格做好參加活動商品的價格標示工作,要明確標示參加以舊換新活動商品在商務部門備案的價格,張貼參加活動標識,做到貨簽對位、標識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二、嚴禁價格欺詐行為。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承辦單位在以舊換新活動中,不得對產品臨時提價、虛假打折、虛假標價、誘導交易、以次充好、虛報產品信息,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
三、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商務部門將加大以舊換新活動的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不執行明碼標價相關規定以及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四、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的承辦單位、承辦平臺要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堅持守法誠信經營,規范價格行為。對以舊換新活動中不明碼標價、價格欺詐、亂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歡迎大家撥打12315進行舉報。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河北省商務廳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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