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東省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2023年塑料鞋、校服等8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通告。
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3年塑料鞋、校服等8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2023年,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塑料鞋、校服、刨花板、手提式干粉滅火器、非醫用口罩、防火門、煙花爆竹、塑料購物袋等8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的8種產品共發現不合格產品5款(見附件1),其中,生產領域抽檢發現不合格4款,流通領域抽檢發現不合格1款。不合格產品涉及塑料鞋3款、刨花板1款、塑料購物袋1款。
二、不合格情況分析
(一)塑料鞋。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3款(生產領域)。不合格項目為耐折性能。
(二)刨花板。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1款(生產領域)。不合格項目為內膠合強度。
(三)塑料購物袋。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1款(流通領域)。不合格項目為落鏢沖擊、厚度及偏差。
三、不合格產品處置情況
我局已責令生產銷售單位停止銷售本次不合格產品,并將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已錄入監督抽查數據庫,并依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監管規范》的規定,將相關產品信用信息錄入經營者的質量信用檔案。通過“粵品通”質量技術服務平臺(二維碼詳見附件2)、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向社會公示。組織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無證生產的,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依法從嚴從快從重處置,并跟蹤抽查和實施重點監管。督促抽查不合格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質量安全風險清單,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
附件:1.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
附件1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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