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度民生領域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規范民生領域廣告市場秩序,切實整治群眾反映集中的廣告亂象,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2024年4月至12月,廣西市場監管局在全區組織開展民生領域廣告監管專項行動,共監測廣告近500萬條次,查處涉及民生領域違法廣告案件336起。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以案釋法、教育警示和社會輿論監督作用,現公布一批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1. 廣西信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廣告違法案件
經查,廣西信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利用網絡媒介發布含有不完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的廣告,損害了國家利益。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廣告不得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的規定。2024年5月,北海市海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2. 廣西廣播電視臺廣告違法案件
經查,廣西廣播電視臺發布“百沐康”廣告,涉及利用專家及患者形象解說、宣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的規定;發布“草原鐵骨丹”廣告,使用“一丸就止疼,一丸就消腫,一盒治好老骨病”等宣傳用語,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的規定。2024年7月,南寧市青秀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3. 貴港愛爾眼科醫院有限公司廣告違法案件
經查,貴港愛爾眼科醫院有限公司利用網絡媒介發布“愛爾眼科 全球摘鏡人 官宣430萬例 816家旗下連鎖眼科機構累計近視矯正手術量全球領先……全國精雕個性化屈光矯正手術完成量第一……”等內容的廣告,該醫療廣告內容與《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核準的廣告成品樣件內容不一致。
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十七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核準的廣告成品樣件內容與媒體類別發布醫療廣告”等規定。2024年3月,貴港市港北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4. 容縣農大叔商貿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件
經查,容縣農大叔商貿有限公司在某電商平臺網店發布含有“純糧釀造 好喝不上頭”內容的白酒廣告。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三條“酒類廣告不得含有誘導、慫恿飲酒或者宣傳無節制飲酒”的規定。2024年6月,容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5. 西林縣廣聚堂藥店廣告違法案件
經查,西林縣廣聚堂藥店在未取得城鎮醫療保險定點許可情況下,在其經營場所外發布含有“城鎮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內容的廣告。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的規定。2024年5月,西林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6. 南丹縣善康艾灸養生館廣告違法案件
經查,南丹縣善康艾灸養生館在館內播放廣告宣傳視頻,宣稱某保健食品對疾病具有治療功效。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規定。2024年7月,南丹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7. 上思縣七匹狼皮鞋專賣店廣告違法案件
經查,上思縣七匹狼皮鞋專賣店發布“關店降價、打折”廣告,但未注明具體特惠活動期限,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且在市場監管部門下達整改意見后仍繼續施行。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的規定。2024年7月,上思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8. 藤縣媛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廣告違法案件
經查,藤縣媛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發布“一次調理降低50-150度”“當天見效當月摘鏡”等內容的“視力養護”廣告。該公司無法提供證明材料予以證實該廣告內容的真實性。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的規定。2024年4月,藤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9. 賀州鴻泰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責任公司廣告違法案件
經查,賀州鴻泰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責任公司在廣告中宣稱某樓盤“通過靈峰大橋,5分鐘暢達賀州市遠東繁華商圈,往東5分鐘即可到達萬達商圈”。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的規定。2024年10月,賀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10. 南寧市創和機動車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廣告違法案件
經查,南寧市創和機動車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發布含有“包考包過,輕松拿證”“所有考試科目均可走綠色通道包過”等內容的廣告。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四條“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的規定。2024年6月,南寧市興寧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11. 合山市博芳園生發養發店違法廣告案件
經查,合山市博芳園生發養發店經營范圍為洗發、護發、美發,不屬于醫療機構,不具有醫療執業許可。但其在經營場所發布“白發轉黑”“專治斑禿”等涉及疾病治療內容的廣告。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規定。2024年8月,合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