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遼寧薈呈藥業有限公司報告,由于產品標簽與經備案的產品標簽內容不一致,公司決定對生產的牙科用口外研磨材料(備案號:遼鞍械備:20220020、產品批號:20220610、20230716、20231023、20240112、20240525、型號規格:光亮型 110g/支)實施主動召回,進行銷毀。召回級別為三級。涉及產品的型號、規格及批次等詳細信息見《醫療器械召回事件報告表》。

遼寧薈呈藥業有限公司報告,由于產品標簽與經備案的產品標簽內容不一致,公司決定對生產的牙科用口外研磨材料(備案號:遼鞍械備:20220020、產品批號:20220610、20230716、20231023、20240112、20240525、型號規格:光亮型 110g/支)實施主動召回,進行銷毀。召回級別為三級。涉及產品的型號、規格及批次等詳細信息見《醫療器械召回事件報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