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處理一件消費者反應購買到假鞋的投訴中,發現誘導消費者購買假鞋的視頻竟然有147.5w的播放量,但是發布這個視頻的博主僅有1748個粉絲。而這個視頻制作粗糙,僅僅是通過外觀及制作工藝上的對比,宣揚假NIKE和LV鞋的仿真度高、具有價格優勢,又何來如此多的流量呢?
經查,當事人上海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作為視頻平臺的廣告代理商,在明知視頻為推廣假貨的情況下,仍持續收取推廣費并為視頻進行流量推廣,不斷擴大售假視頻及購買渠道的影響面和傳播范圍。

法律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釋義(2013年修改)》(中國人大網法律釋義問與答)對于商標違法行為過錯性的認定,“即行為人在實施違法行為時,主觀上具有故意或者過失的過錯”,當事人在經營期間,在明知的情況下,為售假視頻提供的流量推廣直接關系到相關視頻的影響面和傳播范圍,實質上為他人售假行為提供了便利條件,綜上,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六)項的規定,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加處罰款。
溫馨提示
根據法律規定,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各個房產權利人、平臺運營商、廣告公司等主體,一旦發現合作企業、個人在從事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可及時保存證據并向市場監督部門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