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7月17日,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夏季避暑旅游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
全市各類相關經營主體:
為規范夏季避暑旅游市場價格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放心、舒心、安心的旅游消費環境。結合2025年全市市場監管系統護航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現對全市餐飲服務、旅游經營、市場商超、景區景點、酒店住宿、文化娛樂、交通物流等市場經營主體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落實經營主體責任全市各類相關市場經營主體要落實主體責任,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價格自律,依法合規經營。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務價格,避免價格異常波動和過高漲幅。確保商品和服務質量與價格相符,主動處理消費糾紛,接受社會監督,共同維護夏季旅游市場良好價格秩序。
二、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全市各類相關市場經營主體要依法做好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銷售商品應當標示商品的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提供服務應當標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價格或者計價方法。經營主體可以根據實際經營情況,自行增加標示與價格有關的質地、服務標準、結算方法等其他信息。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全市各類相關市場經營主體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市場經營主體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標準和優惠政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市場經營主體要增強社會責任感,不得通過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等不正當價格手段,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重點行業領域規范要求
(一)酒店住宿行業。依法規范客房價格公示行為,經營單位要保存訂單明細、付款憑據、聊天記錄、交易流水等相關憑證,為妥善處理消費糾紛、接受價格監督檢查提供佐證,以便于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堅決杜絕價格欺詐行為,嚴禁在平臺標示低價房型吸引預訂,實際入住時強制加價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不得強迫已預訂消費者接受漲價。
(二)旅游景區景點。嚴格落實景區景點收費及優惠減免政策(如學生、老人優惠)公示,在售票處等醒目位置公示門票等收費標準。景區內餐飲、商品零售、游樂項目等經營者應明碼標價,禁止捆綁銷售、強制消費。配套停車場按規定公示收費標準、計費方式、免費時長等信息。
(三)交通物流行業。出租車、網約車應按規定使用計價器或按照平臺規則收費,客運汽車、鐵路航空等交通企業嚴格執行票價政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門戶網站、營業場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明顯方式向社會公布資費標準等服務事項。
自本提醒告誡書發布之日起,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力度,暢通12315、12345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價格投訴舉報,發現各類相關市場經營主體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的,將依法處理。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影響面大的案件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全市各類相關市場經營主體要高度重視,立即開展自查自糾,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共同維護公平有序、誠信守法的旅游市場環境,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邱成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