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5年3月,江西省定南縣市場監管局在開展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專項檢查時,發現某再生資源回收公司存在非法回收拆解報廢機動車的情況。

執法人員到達現場后發現,該企業進行拆解操作的場地內堆放著大量拆解后的輪胎、車架、后橋等零部件,還有氧氣瓶、切割設備等工具隨意放置,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經調查核實,該公司已辦理營業執照和相關備案,但并未取得報廢機動車拆解資質,依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屬于違法經營,依法給予其行政處罰。
如何合法處置報廢車?國家實行嚴格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認定制度。企業必須具備專業場地、設備和技術人員,并通過審批才能開展業務。車主也應選擇有資質的正規企業處理報廢車,切勿貪圖小便宜賣給非法回收商。安全無小事,守法第一條!拒絕非法拆解,共同守護交通安全和綠水青山。
【法律鏈接】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款
國家對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未取得資質認定,擅自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的,由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沒收非法回收的報廢機動車、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部件,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或者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沒收非法回收的報廢機動車、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部件,必要時有關主管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七條第一款
國家對回收拆解企業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十條第一款
違反本細則第七條第一款規定,未取得資質認定,擅自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沒收非法回收拆解的報廢機動車、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部件,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或者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賴劍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