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守護消費”鐵拳行動和雷霆2025綜合執法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
吉林省市場監管系統根據市場監管總局工作部署,聚焦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持續開展“守護消費”鐵拳行動和“雷霆2025”綜合執法行動,查辦了一批違法案件,現將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
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寬城分局查處某服裝工作室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寬城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對某服裝工作室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其工作室直播銷售的印有“LV”圖形標識的夾克服,經商標持有人鑒定系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寬城分局依法作出沒收侵權商品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2
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關分局查處某電動自行車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產品案
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關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某電動自行車行銷售車輛進行抽樣檢驗。經檢驗,該批次電動自行車標識與警示語、主回路保護、互認協同充電項目不符合GB 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標準。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關分局依法作出沒收不合格產品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3
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雙陽分局查處某廚具批發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燃氣灶具案
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雙陽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某廚具批發商行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兩款燃氣灶具分別存在進氣口采用非螺紋連接、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違法行為,不符合GB 16410-2020《家用燃氣灶具》標準。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雙陽分局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4
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昌邑分局查處某服裝店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昌邑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對某服裝店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印有“始祖鳥”“迪桑特”“可隆”等圖形標識的服裝,經商標持有人鑒定系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昌邑分局依法作出沒收侵權商品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5
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潭分局查處某煙酒行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潭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對某煙酒行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某品牌白酒,經商標持有人鑒定系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潭分局依法作出沒收侵權商品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6
梨樹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電動自行車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產品案
梨樹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某電動自行車行銷售車輛進行抽樣檢驗。經檢驗,當事人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存在充電器預留接口、增加電池電壓等行為,不符合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梨樹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沒收不合格產品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7
遼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公司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等近似標識案
遼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對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網絡上銷售襪子的包裝、裝潢及使用的字樣標識與“一只魚”品牌襪子高度相似,對消費者購買商品產生誤導。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遼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沒收侵權商品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8
白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商貿處銷售商品虛假宣傳案
白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某商貿處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珍硒蟲草浸提粉”為普通食品,在銷售中宣傳其具有“抗氧化、抗衰老、調節血糖”等功效,且無法提供有效科學依據。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白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9
松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電動自行車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產品案
松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某電動自行車行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存在車輛編碼與產品合格證不符及加裝座椅等行為。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吉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松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沒收不合格產品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10
梅河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汽車養護中心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梅河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對某汽車養護中心進行檢查。當事人銷售的“嘉實多”機油,經商標持有人鑒定系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梅河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沒收侵權商品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開展專項執法行動,針對民生領域各種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從嚴懲處。切實維護消費者和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保駕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