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十堰市茅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期在轄區組織抽檢了方便食品、肉制品、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糧食加工品、飲料、酒類、淀粉及淀粉制品、水產制品、調味品、茶葉及相關制品、蜂產品、蛋制品、豆制品、罐頭15類食品共134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130批次,不合格4批次。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本次抽檢方便食品20批次、蔬菜制品16批次、糧食加工品14批次、飲料1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水產制品5批次、調味品4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3批次、蜂產品3批次、蛋制品2批次、豆制品1批次、罐頭1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食用農產品19批次,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21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類10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檢樣品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二、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十堰市茅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附件_1、十堰市茅箭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信息公告(2025年第五期).pdf
附件_2、十堰市茅箭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信息公告(2025年第五期).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