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餐具費
關乎大權益
“無需餐具”竟敢標“售罄”?
“吃相”太難看!
案情簡介
近日,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網絡巡查發現,某餐飲店在外賣平臺經營時,在結算頁面的“餐具必選”項目中,將“無需餐具”設置為“已售罄”,消費者必須選擇單價0.5元的“需要餐具”后,方可進行結算。該餐飲店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立案調查。
法律分析
該案的核心違法事實是經營者將“無需餐具”設置為不可選擇,強制要求消費者購買餐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相關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法定權利,有權決定是否購買附加項目;經營者提供服務時,必須事先征求消費者意見、征得同意,不得通過隱藏選項、設置“售罄”限制等方式,剝奪消費者的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該餐飲店立即整改,并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案件警示與啟示
對經營者而言:
1.堅守合規底線,保障消費者基礎權利:經營者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實施條例、地方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等規定,不得通過技術手段(如隱藏選項、設置“售罄”限制)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附加服務。經營者必須保障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和知情權,附加收費項目需以顯著方式公示并提供獨立選擇空間。
2.強化流程自查,降低合規風險:定期梳理外賣平臺交易流程,排查“默認勾選收費項”、“強制附加服務”等潛在違法點。主動學習最新網絡消費監管規定,與外賣平臺協同配合,確保服務設置符合監管要求,避免因小額高頻收費行為累計構成“情節嚴重”的違法情形。
對消費者而言:
1.明確權利邊界,主動維護自身權益:知曉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是法定權利,遇到外賣強制搭售餐具、默認勾選收費項等變相強制消費行為時,有權拒絕;若權益受損,可通過12315平臺等正規渠道投訴維權,監管部門會依法處理。
2.關注消費細節,警惕隱性收費:在消費時仔細核對收費項目,留意“必選項”是否存在不合理限制,結算頁面是否有未告知的附加費用。對未顯著公示的附加收費及時提出異議,避免因疏忽被動接受不必要的消費。

